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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重整裁定书是怎么写,债权人和相关人员要承担什么义务?

张* 吉林-辽源 破产清算咨询 2018.06.10 17:47:57 295人阅读

由于我现在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行,而面临破产,我想问申请破产重整裁定书是怎么写的,需要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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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018-06-10 17:4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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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重整裁定书,是由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2018-06-10 17:4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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