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发现有人乱砍树,想要了解一下关于滥伐林木罪举报流程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呢?
1、立案条件:(1)有滥伐林木行为的事实;(2)有明确的行为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依照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发现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持续状态的。2、立案程序: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滥伐林木行为,森警大队承办人A对违法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经承办人B复核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经副大队长审核后报大队长批准;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副大队长审核后报大队长批准,不予立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1、行政案件,即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由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处罚。2、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管辖(森林公安侦查),然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最后判决。
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策划、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滥伐林木罪的相关 法律依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依据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十到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棵;滥伐林木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五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两千五百棵以上;滥伐林木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五百棵以上。
专业解答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等等。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