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之间有点矛盾,后来去法院由法官来判定,经过几轮的争辩,我感觉自己已经要赢了,这时候朋友撤诉了,不告了,而且法院也已经裁定撤诉了,如果这时候我在写裁定撤诉上诉状,法官还能受理我的请求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你的这种情况可以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2018-05-29 23:51:02 回复专业解答合法。移送管辖是指在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在答辩期间整理好上诉状然后上交法院,法院在审核后如果通过就需要在十天内将案件的资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期间可以撤销上诉。
律师解析 关于原告提出的书面撤诉请求,法院有权批准或者回绝该请求;如果批准撤诉请求,法院可以以书面形式做出裁定书,或直接运用口头方式向当事人传达并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工作。 对于批准撤诉的情况,可能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来执行: (1)可以即刻在法庭上以口头形式通知当事人或当庭制作出裁定书后立即向其送达; (2)也可以选择在几天之后通过口头形式通知或正式发出书面裁定进行送达。 的确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全部审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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