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或行政诉讼机关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一审起诉状和二审上诉状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2018-05-23 22:07: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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