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因为那个收养的事最近在忙呢,我就想要知道那个关于在苏州公安局收养落户的规定的问题及事宜!
你好,那个苏州公安局收养落户的规定的事,(一)送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送养人为社会福利机构)
(1)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2)查找弃婴和儿童的公告;
(3)弃婴或儿童进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的报案证明,或孤儿的生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孤儿生父母宣告死亡的证明;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意见;
(5)送养残疾儿童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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