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商不成,财产由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开放所分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对于另夫方母亲名下但由夫妻补钱所买之房,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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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QQ:23256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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