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想要收养一个孩子。但是不知道有什么样的规定。请问民政部收养条挒是怎样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专业解答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拥有行政处罚权的相关机构和部门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
专业解答税收行政诉讼规定的规定有,对于法律法规规定要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比如征收作出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等行为的,就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申请行政诉讼等规定。
专业解答很多案件在判决审理的时候,可能适用的程序以及法律等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相关的证据使用的也没有毛病,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觉得这个审判对于自己不利,所以国家规定了复议的制度。那么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专业解答从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能够获得150元的高温补贴。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专业解答1、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实施2、完善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机制 3、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4、加强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5、推动标准实施监督信息化工作 六、加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 七、规范标准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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