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一家文化公司,想用一款产品的专利,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专利年费缴纳依据,具体有什么规定?
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内部分: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 900
印刷费 50
2、实用新型专利 500
3、外观设计专利 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3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 1000
2、实用新型专利 300
3、外观设计专利 300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八)撤销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30
2、实用新型专利权 20
3、外观设计专利权 20
(九)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30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 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 1500
(十)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 300
2、实用新型专利 200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 255
2、实用新型专利 205
3、外观设计专利 205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300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000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50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100
(十四) 年费
1、发明专利
1--3年 900
4--6年 1200
7--9年 2000
10--12年 4000
13--15年 6000
16--20年 8000
2、实用新型专利
1--3年 600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600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专利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和当年的年费。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此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先缴纳。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则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每一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
年费的数额与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大小无关,而与专利种类有关也与缴纳年费的年度有关。在3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例如,发明专利第八年的年费为2000元,而同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为1200元。对同一类别的专利权来说,应当缴纳的年费数额相同,年费的数额随保护时间的延续而递增,实行递进制。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至第三年的年费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为每年900元,第六至第八年为每年1200元,第九至第十年为每年2000元。
年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授予专利权的“当年”是整个专利权期限的第几年来确定。例如,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授权日2001年5月1日,那么在被授予专利权的时候应当缴纳的是第二年的年费,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费。次年缴纳的是第三年的年费,依此类推。
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允许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旧没有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将通知专利权人终止其专利权,并向社会公告。
如果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宽限期,可以分别在收到通知书两个月、障碍消除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的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请求恢复专利权。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专利权人缴纳年费的义务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费时不问费用的来源,因此在实践中是允许他人代缴的。
专利年费缴纳费用等还关乎着很多方面的内容,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将自己实际情况与律师进行探讨。
上面是专利年费缴纳依据,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 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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