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就要交税了,咨询大家关于公司清算注销之后欠税怎么办的呢?怎么解决?
一是原纳税人以某种形式依然存在,如虚假重组、重新登记等。此时应视为原纳税人依然存在,依照《税收征管法》追缴其所偷税款及其滞纳金与罚款。
二是原纳税人依法定程序注销后不复存在,在向上述连带纳税义务人及除原纳税人外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追缴其所偷逃税款时,罚款不可以连同税款及滞纳金追缴。因为罚款具有制裁性,在公司主体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不能向连带纳税义务人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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