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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罗* 广东-佛山 刑事自诉咨询 2018.05.03 14:59:32 1032人阅读

我是一个律师,最近在处理犯罪的问题,咨询大家关于遗弃罪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的吗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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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可以是行为人直接故意把人杀了,就是直接故意,积极追求的心态。或者是为了杀一个人在一群人的饭里下毒,主观上不想杀其他人但是不制止其他人去吃饭,处于一种他人死活无关紧要的心态,有义务防止损害而没有防止,同样属于放任的心态,兑取他人人的死是不作为。
遗弃罪:可以是行为人直接人遗弃了,就是直接故意,积极追求的心态。也可以是不直接遗弃他而是本有义务抚养某人却不管某人的生活,也就是不作为的行为。

2018-05-03 15:0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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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弃罪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这个问题,抢劫罪:只能以作为方式构成,因为抢劫必须由犯罪实施人主观上积极追求才能够既遂,本身就是一个作为犯罪,否则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放火罪:可以是行为人直接故意把房子烧了,就是直接故意,积极追求的心态。或者是行为人放一把火在屋子,就不管了,也没有要烧房子的直接故意,也没有要制止火势可能蔓延的心态,房子烧不烧起来与其无关,实为一种放任的心态。

2018-05-03 15:0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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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一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

2020-11-06 19:4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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