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材料
1、 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2、 已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原件1份,备案后退还)
3、 已备案的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发包审核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分包合同原件(至少3份,留1份,其余退还)
5、 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符
合
备
案
条
件
不
符
合
备
案
条
件
重
新
申
请
领回资料,按要求修改
申请人领回材料
1、 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原件2份)
2、 已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原件1份)
3、 分包合同原件(盖备案章后留1份,其余退还)
核发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办事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610室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专业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文本。
2、专业分包企业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施工分包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3、专业分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按工程需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到工程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专业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二、施工总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劳务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3、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后,到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上诉就是施工分包合同备案流程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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