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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ask****659 山东-淄博 宅基地咨询 2018.04.26 20:42:30 0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而农民因升学,就业,结婚等原因迁出后,就不再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宅基地使用权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失而消失,这段话出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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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淄博 咨询解答:16917条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有明确规定。

2018-04-26 21:0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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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2020-11-12 13:2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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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老天爷知道

2018-04-27 10:2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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