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公告应与强制拆除催告并列,即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同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就是催告书的内容。这种观点的理由是,既然限期拆除公告是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之一,就不应当出现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环节,而应当出现在催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环节。公告其实是催告的形式之一。公告是广而告之,具有公开和严肃的特点,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但可能因种种原因当事人不一定看到。因此,应当将公告与催告相结合,“在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催告通知书的同时,还应当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内容向社会公告。”根据这种观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基本程序是: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决定;过三个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作出催告书催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同时向社会发布限期拆除公告,将催告书内容公之于众;当事人在催告书限定期限内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2018-04-22 13:24:50 回复
一般情况下是不停止执行的,也就是说会继续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下面是关于你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哈。非专业人士,这已经足够了哦。希望能帮到你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1.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裁定停止执行某具体行政行为的。3.法律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请和诉讼期间,原裁决(定)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根据这一规定,只要被裁决的人提供了担保,公安部门就不能在终局裁决或者判决前对被裁决人实行拘留。希望我对行政复议期间违法建筑拆除的回答令你满意。
2020-12-18 08:10:41 回复专业解答“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而违法建设所面临的拆除,是一个可以预见和确定的后果。因此,它并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换句话说,违法建设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力量或情况导致,而是由于违反了相关法规和政策。因此,它不能被视为“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制裁。
专业解答被要求在限期内拆除的违章建筑并非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形式包括书面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限制特定经营、禁止经营等,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因此,拆除违法建筑因其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中是否能拆除建筑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行政诉讼中会不会拆除建筑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处罚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律师解析 可以。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解析 拆除违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拆除违章建筑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即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应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律师解析 需要拆除的,法律没有规定但行政法规有规定。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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