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乾安的,现在住在长春,我想问一下承包地的事,在30年前我回老家了35母地,在分地前我父亲,有3500百块钱臣欠,当时我父亲说,儿子你想要地,你去还钱,这个地我永远不要,你要永远是你的,我弟弟和我父亲说的是一样的话,就这样我还了生产队的钱,承包地分给了我,现在我弟弟开始从我要地,要他一口人的地,还要分我父母的地,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还在,我弟弟的户口迁到长春十四五年了,现在我母亲在我弟弟家养老,我一年给我母亲一万块钱,他现在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
结论:承包地分给你的,对方起诉你,多半是家庭成员内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有争议。农村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分地时你在该户内、确权登记在你名下,原则上经营权归你。但如果是离婚、分家或兄弟姐妹之间对"谁该种哪块地"有分歧,对方可能以侵权或确权为由起诉。应对:第一,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地台账,证明地合法确在你名下;第二,如果是离婚后的土地分割,要看当地政策和离婚协议有无约定;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先申请乡镇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或起诉。建议别抢种激化矛盾,先理清权属证据再应诉,必要时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说到底,维权关键在证据和时机,建议你把相关凭证、记录都保存好,该走调解走调解、该走程序走程序,按部就班比一时冲动更稳妥,也能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
2026-10-05 11:56:48 回复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专业解答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专业解答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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