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读髙三同别人争吵喊了3人同对方发生11人发生争吵对方动手摧了我一下我没还手当时有人报警事后我轻微伤还定了个组强者欧众斗欧轻微伤?
[律师回复]我是思文律师事务所戴少华律师:你17岁,高三,纠集3人,对方一共11人,双方争吵,对方推你,你没有还手,伤情只是轻微伤。
重点:
1.聚众斗殴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只追究动手组织者;你没动手,辩护空间较大。
2.区分:如果只是约到场争吵、只有对方动手,你这边无人动手,不满足互相斗殴,可争取不认定聚众斗殴。
3.有利情节:未成年、在校高三学生、无动手、轻微伤。
4.处理建议:
- 如实陈述,强调你没有打架意图,只是到场,没有动手;
- 保存证据:监控、证人、病历;
- 可以申请和解,争取谅解,争取治安处理而非刑事立案;
- 一旦刑事立案,尽快委托律师介入,申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