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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新手司机,九月买了新车,现在要上保险,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有受益人
第三者责任险最直接的作用是保障在该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对不特定的第三人给付赔偿金。受害人是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指向的最终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违背第三者责任险的立法目的,以第三人受害或死亡为代价,将受害人应得的赔偿款设定他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上面就是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有受益人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第三人知悉对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事实为标准,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否送达第三人,执行时是否涉及第三人,以及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情形来判断。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的起算,可能晚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但不能早于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期间的,第三人提讼撤销权之诉的,不予受理。例如:王某与前妻育有3个子女,前妻病故后王某再婚,与杨某结为夫妻,二人未生育子女。后因感情不和,王某与杨某在进行离婚诉讼,并对房产归属发生争议。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瞒着杨某,与自己的3个子女就涉案房屋权属分割达成协议,并通过诉讼方式取得了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杨某得知后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要求撤销上述民事调解书。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管辖。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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