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武汉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发现漏罪怎么处置

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发现漏罪怎么处置

李** 湖北-武汉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8.20 00:57:03 326人阅读

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发现漏罪怎么处置

其他人都在看:
武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假如有人在因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期间,被发现之前还有其他罪行没处理,这种情况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办。这时候就会用到数罪并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判决已经宣告,但是刑罚还没执行完的时候,要是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罪没判,那就要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合并起来,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具体的操作是这样的。先对没处理的漏罪进行审判,做出判决,确定这个漏罪该判多久的刑罚。接着把之前有价证券诈骗罪判的刑罚和漏罪判的刑罚合并。这里有几种不同的合并方法。如果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用限制加重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最终执行的刑期要在几个刑期加起来的总和刑期以下,几个刑期中最高的那个刑期以上,具体判多久法官会根据情况决定,但管制最多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多一年,要是有期徒刑加起来不满三十五年,最多判二十年,加起来超过三十五年,最多判二十五年。要是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情况,就用吸收原则,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刑,像罚金、剥夺政治权利这些,不管前面主刑怎么判,都要执行,这就是并科原则。

还有一点很重要,之前已经执行的刑期是要算在新判决的刑期里面的。比如说,前面因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已经坐了一段时间的牢,那在新的判决里要把这段时间减掉。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发现自己有漏罪,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主动坦白可能会从轻处罚。

2026-08-20 05:45:01 回复
咨询我

1、要是有人在因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期间被发现还有没处理的漏罪,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这里要用到数罪并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后,刑罚还没执行完的时候,要是发现被判刑的人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那就得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判决。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2、具体操作是,先对漏罪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确定漏罪要判的刑罚。接着把之前的有价证券诈骗罪判的刑罚和漏罪判的刑罚,按照限制加重、吸收、并科这几个原则来合并处罚。限制加重原则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情况。就是在所有刑期加起来的总和刑期以下、几个刑罚里最高的刑期以上,综合考虑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不过管制最多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多不能超过一年。要是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不到三十五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多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吸收原则是针对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情况,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就行。并科原则是针对附加刑的,附加刑还是要执行。
3、已经执行过的刑期,要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里面。比如说,前面的罪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那么在新判决的刑期中就要把这段已经执行的刑期减掉。

2026-08-20 04:50:33 回复
咨询我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该怎么办?以有价证券诈骗罪为例,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当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有漏罪,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用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具体做法是先对漏罪进行审理和判决,确定其应判的刑罚。接着,把前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漏罪所判的刑罚进行并罚。

并罚有三种原则。一是限制加重原则,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简单来说,就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确定执行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超一年。如果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超二十五年。二是吸收原则,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就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三是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需执行。

另外,已执行的刑期会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比如前罪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新判决的刑期要减去这段已执行的时间。

总之,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会数罪并罚,并且已执行刑期会扣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8-20 03:46:50 回复
咨询我

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先对漏罪审理并判决,确定漏罪应判的刑罚。接着把前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漏罪所判刑罚进行并罚。有三种并罚原则。限制加重原则用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情况。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不过,管制最高不能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二十五年。吸收原则用于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况,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并科原则用于附加刑,附加刑仍要执行。

已执行的刑期要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比如前罪已执行了一段时间刑罚,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中要减去已执行的刑期。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漏罪的调查和审理。家属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判决结果,做好应对准备。

2026-08-20 03:42:48 回复
咨询我

在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这里主要会用到数罪并罚原则。也就是说,当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还有其他没判决的罪时,得先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来确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具体操作上,得先对漏罪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确定漏罪该判的刑罚。接着,把之前有价证券诈骗罪判的刑罚和漏罪判的刑罚,通过限制加重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来进行并罚。

限制加重原则用在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情况。意思是最终的刑期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来酌情确定。不过有上限,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要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吸收原则适用于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况,这时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就行。而附加刑则采用并科原则,也就是附加刑还是要执行。

另外,之前已经执行的刑期,要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里面。打个比方,前罪已经服刑一段时间了,那在新判决的刑期中要减去这段已执行的刑期。

2026-08-20 01:55:2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企业破产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6.06.08 1908阅读
  • 债权未经判决确认可否申请破产

    专业解答债权未经判决确认也可申请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已到期且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有合同、借据等证明债权合法有效且到期未获清偿,就满足基本条件。法院主要审查债务人破产原因,而非债权是否经判决确认。但此类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面临争议,需通过债权确认程序解决。

    2026.06.08 1434阅读
  • 公司破产后经济补偿金市优先债务吗

    专业解答公司破产后,经济补偿金属于优先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26.06.08 1598阅读
  • 公司完成清算,偿还顺序究竟怎样

    专业解答公司完成清算后,偿还顺序有明确规定。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026.06.08 1507阅读
  • 清算时未能收回的债权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清算时未能收回的债权,清算组可通过催讨、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尽力追收。若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程序确认后可作为坏账处理,在清算财产分配时对这部分债权相应调整,以保障清算工作公平合法进行。

    2026.06.08 141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