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舅舅是在派出所工作的,现在他有一点点痛苦的事,前几天审理了一场有关行政复议的案件但是并不是很成功。请问对派出所行政复议向哪提出申请什么影响吗?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1.性质
①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②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2.复议申请人权利与义务
(1) 申请复议权
(2) 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 申请回避权
(4) 撤回复议申请权
(5) 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6)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8) 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9) 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10)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你好,问你整理了一下内容解决对派出所行政复议向哪提出申请什么影响吗的提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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