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景德镇法律咨询 > 景德镇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债务人有哪些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债务人有哪些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周** 江西-景德镇 债务债权咨询 2026.08.02 08:11:58 341人阅读

债务人有哪些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其他人都在看:
景德镇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景德镇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两类行为。

一类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比如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这类行为会使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举个例子,债务人把名下房产无偿送给他人,导致其无足够财产偿还债务,此时债权人就可请求撤销。

另一类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同时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行使撤销权。例如,债务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出售自己的商铺,而买方知晓债务人有未清偿债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上述行为,要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

2026-08-02 13:36:02 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比如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这些行为会让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地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这时债权人就能行使撤销权。举个例子,债务人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送给别人,导致他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撤销这个赠送行为。

第二种情况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且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时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形。比如,债务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出售自己的商铺,而买方知道债务人还有未清偿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能行使撤销权。

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有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会消灭。而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另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负担的。

2026-08-02 11:44:40 回复
咨询我

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债务人损害债权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债权人提供了保障。

如果债务人进行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像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别人、主动放弃自己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时间延长等,这些都会让债务人能用来偿债的财产不当地减少,从而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举个例子,债务人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免费送给他人,这样一来他就没足够的财产去偿还债务了,这时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另外,要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去受让别人的财产,又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且这些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时相对人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同样能行使撤销权。比如债务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卖掉自己的商铺,而买方也知道债务人还有没还清的债务。

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会消失。而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承担的。

法律建议:债权人平时要多留意债务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有损害自己债权的行为,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8-02 10:44:24 回复
咨询我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是债务人做了下面这些事,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要是债务人免费处理自己的财产权益,比如把财产免费送给别人、不要别人欠自己的钱、放弃别人给自己的债权担保,或者故意把到期债权的还款时间延长等。这些做法会让债务人能拿来还债的财产不合理地减少,影响债权人收回自己的钱,这时候债权人就能行使撤销权。举个例子,债务人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免费送给别人,导致他没足够的钱来还欠债。
2、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自己的财产,或者用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别人的东西,又或者给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且这些事影响到了债权人实现债权,同时对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种情况的,债权人也能行使撤销权。就好比,债务人用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卖自己的商铺,而买家知道债务人还有没还的债。
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的事情发生那天起一年内进行。要是从债务人做这些事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债权人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撤销权的范围最多就是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必要费用,得由债务人来承担。

2026-08-02 10:26:53 回复
咨询我

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债务人损害自己债权的情况,债权人该怎么办呢?依据《民法典》,有两种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比如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这些行为会让债务人的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像债务人把名下房产无偿送人,导致没钱还债,债权人就能行使撤销权。

二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并且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同时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也能行使撤销权。例如,债务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卖商铺,而买方知道债务人有未还债务。

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就消灭了。而且,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026-08-02 09:58: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排除限制竞争的举证责任由谁负责

    专业解答排除限制竞争纠纷中,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不同。若被诉垄断行为是横向垄断协议,原告需对被告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协议举证,证明协议存在及效果;若是纵向垄断协议,原告证明协议存在,被告证明协议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原告对被告地位及滥用行为举证,被告对自身行为正当性举证。

    2026.02.26 167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