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在路上捡到一个塑料袋,回家以后打开才发现塑料袋里装了两万块钱。但是他也没有办法找到失主。请问,他的这种做法属于不当得利吗?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专业解答捨得不属于自己的物品,应当根据常识判断是属于遗失物还是抛弃物,若属于抛弃物则归自己所有,若属于遗失物,应按照捨得遗失物的处理办法,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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