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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独占许可与转让具体有什么区别?

陈** 湖北-随州 专利咨询 2018.04.18 16:00:58 289人阅读

你好,我们是一家文化公司,想用一款产品的专利,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专利独占许可与转让具体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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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独占许可,简单点说就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
普通专利许可合同、排他性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的区别:
1、普通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约订转让方将专利技术许可受让方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同时保留在该范围内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与转让权的合同,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特征是,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后,转让方仍保有使用这一专利技术的权利,同时不排斥其继续以同样条件在同一区域转让给他人实施。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权人使用费。该合同并不限制专利权人自己在同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也不禁止专利权人在同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其专利许可给第三人使用。
2、排他性专利许可合同
: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权人使用费。但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在这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
3、独占专利许可合同
: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
4、专利分许可合同
(又称子许可合同或者转售许可合同):
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将其取得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那么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许可合同相对原许可合同来说,就是分许可合同。应当指出,这必须在原签订的许可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许可人才有权签订分许可合同,专利权人也有权从分许可中收取部分使用费。

2018-04-18 16:0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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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企业以买断的形式获得您的专利,签了合同后您自己和其他企业都不能再实用该专利技术
2、区域独占:只有这一个和您签了协议的企业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您的专利技术,包括生产和销售等
3、排他许可:和您签合同的企业能使用您的专利技术,您自己也能使用。
4、普通许可:这个涉及到一个入门费,就是先给您一笔钱,然后您还可以在专利转化成生产力后产生的利润中提成,具体的额度由协议中规定。普通许可不限制和您签合同的企业的数量。
以上就是专利独占许可与转让具体有什么区别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2018-04-18 16:0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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