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时我违反了计划生育罚了35000现在能退吗
不能退。当时的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抚养费)是依照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合法处罚,法不溯及既往,现在生育政策调整,不影响此前已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的效力,目前也没有退还过往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政策。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2026-07-07 21:35:22 回复
2006年违反计划生育缴纳的罚款,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还,但存在征收程序违法违规等特殊情形时可申请退还。
根据国家卫健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相关政策,对于社会抚养费历史遗留问题,遵循“已交不退、未交不追、违规可退”的原则。如果当年卫健部门出具了正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且你缴费后取得了财政统一印制的正规收费票据,款项全额上缴地方财政国库,那么按照规定,所缴费用无法申请退回。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则可申请退费:
- **同一行为重复征收**:若夫妻双方因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等原因,在户籍地和务工所在地被重复征收费用,或乡镇和县级部门重复下达征收文书、重复收取费用,可提供两次及以上的征收凭证、缴费票据,经核查属实后,重复收取部分会全额退还。
- **征收程序与行为违法**:若当年征收时没有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征收决定书,仅口头通知缴费,或收费后未开具省级财政统一票据,只给手写收据,又或是征收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擅自提高征收标准等,属于违规征收,可申请全额退还或退还超出法定额度的差额部分。
- **事实认定与政策衔接错误**:若因户籍登记、信息录入失误等原因,被误判超生,实际子女数量符合当时生育政策,或在政策调整过渡阶段,仍按旧规征收相关费用,可申请全额退还。
如你符合上述可退费情形,可准备好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费票据等材料,向当年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书面提交退费申请。
专业解答农民工进行工伤鉴定,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在伤情相对稳定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病历等资料,按其安排参加鉴定。
专业解答在做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被公司辞退,若公司属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属合法辞退,公司无需赔偿。
专业解答工伤鉴定后停工留薪期不一定结束。停工留薪期通常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工伤鉴定可能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鉴定结果不必然意味着停工留薪期结束,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专业解答工伤未鉴定员工意外死亡,若死亡与工伤存在关联,家属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若死亡与工伤无关联,则按非因工死亡处理,家属可获得一定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等。
专业解答等待工伤鉴定结果时,一般无需本人签字。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送达不要求本人签字结论才生效。本人不方便接收,单位可代收,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申请阶段的申请表等材料通常需本人签字或盖章,特殊情况可由近亲属或监护人等代签并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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