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邻居家不照顾老人,经常把老人一个人丢在家里,不管他,早上把他们告上了法庭,但他们并未执行,请问法律上关于追究拒执罪的申请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自诉是和刑事公诉相对应的概念,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刑事自诉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自诉。
2018-04-17 17:48:32 回复
你好,想要知道关于追究拒执罪的申请,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条规定:“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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