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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骑手撞人负主要责任,护理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第三方保险(如外卖平台的商业责任险)如果不包含护理费,不足部分应由侵权责任方(骑手或其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保险只覆盖保单约定范围内的赔付项目,超出保险赔付范围或额度的损失由侵权人自行赔偿。建议:1、保存护理费用凭证(护理费发票、护工合同等);2、同时向保险公司和侵权方主张;3、协商不成可起诉,将保险公司和侵权方列为共同被告。
2026-05-26 19:0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