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未成年14岁生了一小孩,然后丢家里,外出打工之后又成家了。这小孩就一直是我养大至今为止供她大学毕业。但我想追责她生父的责任
您有权向孩子的生父追索您已代为垫付的抚养费,但无法再要求其支付孩子成年后的抚养费。 您姐姐作为生母,同样负有抚养义务,但鉴于其长期未履行,您同样可以要求其分担您已垫付的费用。
您抚养孩子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无因管理”,即您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但为避免孩子利益受损而管理了本应由其生父母管理的事务(抚养)。因此,您可以请求受益人(即孩子的生父母)偿还您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生父母因未履行义务而“节省”了抚养支出,构成不当得利,您作为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返还。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您姐姐作为孩子的生母,即便未成年时生育,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作为孩子的实际抚养人,可以要求孩子生父承担抚养费。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8 18:2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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