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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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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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受法律保障。重婚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同居情形,也侵害了无过错方权益,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3)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和精神侵害,如殴打、捆绑等方式,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严重伤害,无过错方有权主张赔偿。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违背婚姻责任,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对于“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来进行认定,给予无过错方合理的保护。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协议离婚未放弃该权利的,后续还能另行起诉。
提醒: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损害赔偿请求,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专业分析。
(一)无过错方在发现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明、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选择协议离婚,不要轻易放弃损害赔偿权利,若未明确放弃,之后还能另行起诉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离婚时,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2.以下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赔:重婚,即有配偶还和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有配偶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有殴打等身心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认定。
3.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中提赔偿请求,协议离婚没明确放弃,之后也能另行起诉。
结论:
离婚时,无过错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下,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协议离婚未放弃权利的也可另行起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保障了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权益。重婚是对婚姻忠诚义务的严重违背;与他人同居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其他重大过错则涵盖了一些特殊情况,由法院依据实际判定。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无过错方需在合适的时间提出诉求,以保障自身权益。若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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