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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对四大类商品:烟草,有包装的烟丝,人用药品,兽药。是不

ask****456 江苏-南通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4.15 15:44:53 0人阅读

请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对四大类商品:烟草,有包装的烟丝,人用药品,兽药。是不是都要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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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1992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

2018-05-07 11:19:46 回复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注册的商标范围主要指两类商品: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  人用药品,指中成药(包括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烟草制品,指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的烟丝。  由于上述两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两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两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以上是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回答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注册的商标范围主要指两类商品: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  人用药品,指中成药(包括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烟草制品,指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的烟丝。  由于上述两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两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两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以上是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回答

在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以前,除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外的其他药品,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通过,1985年7月1日施行)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注册商标必须在药品包装和标签上注明。”然而,在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之后,这一规定已经从《药品管理法》中消失了。因此,可以认为,药品不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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