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生恋爱期间花费六千多,对面一直推脱不见面,而且态度不好,能追回吗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恋爱期间的花费属于双方自愿的赠与行为,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追索权。除非这些花费是基于某些特定条件或承诺,比如借款或约定的还款等,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花费的性质。如果对方有欺诈行为或者不当得利,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6 01:01:0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