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日常遇到情况时,要判断是否存在现实客观的不法侵害,只有真的有不法侵害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二)把握防卫时间。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防卫,提前或事后防卫都不符合要求。
(三)确保防卫意图正当。防卫是为保护合法权益,不能是挑拨等不正当目的。
(四)确定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五)控制防卫限度。综合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等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避免防卫过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起因:正当防卫要基于现实客观的不法侵害,不能主观臆想。
2.时间:防卫需在不法侵害进行时实施,不能提前或事后防卫。
3.意图:防卫人要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挑拨防卫不算。
4.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
5.限度:防卫不能明显超必要限度致重大损害,必要限度结合侵害判断。超限度属防卫过当,要担责但可减免处罚。
结论:
正当防卫成立需同时满足起因、时间、意图、对象和限度五个条件,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正当防卫的成立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起因条件要求存在现实客观的不法侵害,排除主观臆想的侵害。时间条件规定防卫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提前或事后防卫都不符合要求。意图条件强调防卫人要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像挑拨防卫就不算正当防卫。对象条件明确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限度条件指出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要综合多方面判断。若防卫行为超出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会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涉及正当防卫的情况,难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或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同时满足起因、时间、意图、对象和限度五个条件。起因上,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客观的,不能是主观臆想。时间上,防卫行为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不能提前或事后防卫。意图上,防卫人要有防卫意识,为保护合法权益而反击,挑拨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对象上,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限度上,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判断是否超出必要限度,要综合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等。若防卫行为明显超出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需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为避免防卫过当:
1.保持冷静,准确判断不法侵害程度。
2.防卫时尽量控制行为强度,以制止侵害为目的。
3.若无法准确判断,应优先选择报警等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存在现实客观的不法侵害,主观臆想的侵害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理由。比如不能因为自己无端怀疑就进行所谓的“防卫”。
(2)时间条件方面,防卫行为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符合要求,例如在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后采取行动,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3)意图条件要求防卫人有防卫意识,是为保护合法权益而反击。像挑拨防卫这种出于不良意图的行为,不能算作正当防卫。
(4)对象条件明确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不能对无关的第三人实施防卫行为。
(5)限度条件规定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要综合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等多方面判断,若超出限度构成防卫过当,需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提醒: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需谨慎,不同情况的认定可能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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