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起诉要求安置房的情况下,如果建房是2008年,当时儿女未成年,现在都成年了,儿子已经有婚房,儿女作为原告,要让儿子不受影响,可以考虑补充一些条件。首先,可以明确儿子的婚房是其个人财产,与此次行政起诉要求的安置房无关。其他方面,可以强调儿女在建房时的贡献,比如是否有资金投入等,以此来证明他们对安置房的权益。再次,可以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当时的建房资金来源、家庭成员的共同决策等,来支持他们的诉求。最后,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样才能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0 08:11:0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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