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责任认定书少写一人,应及时联系出具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明该人关联事故的证据。
2.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会按法定程序更正认定书。
3.若部门拒绝更正,当事人可向上一级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少写一人的事实与理由,若认定有误,上级部门会责令原部门重新制作。
结论:
责任认定书少写一人,可联系交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促其更正,若被拒可申请复核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若少写一人,会影响责任的准确划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发现问题后,应及时与交管部门沟通,提供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证明遗漏人员与事故有关。交管部门核实后若情况属实会依法更正。若拒绝更正,当事人可申请复核,上一级部门审查后若认定原认定书有误,会责令原部门重新制作。若遇到此类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责任认定书少写一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当事人要积极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沟通,提交相关证据促使其更正,若被拒则通过复核程序维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第一时间与出具责任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交能证明遗漏人员与事故有关联的证据,像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
-若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会按法定程序更正责任认定书。
-若交通管理部门拒绝更正,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阐明少写一人的事实和理由。若上一级部门认定原责任认定书有误,会责令原部门重新制作。
法律分析:
(1)当责任认定书少写一人时,应第一时间和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当事人要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像现场照片可直观呈现事故场景,证人证言能描述现场具体情形,监控视频是重要客观记录,以此证明遗漏人员与事故有关。
(2)若交通管理部门确认情况属实,会依法定程序更正责任认定书。但如果其拒绝更正,当事人可自收到认定书开始,通过申请复核来维权。需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清晰阐述少写一人的实际情况和理由。
(3)上一级部门审查后,若发现原认定书有误,将责令原部门重新制作。
提醒:在处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一)及时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说明责任认定书少写一人的情况,并提交能证明该遗漏人员与事故有关联的证据,像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
(二)若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情况属实,会按法定程序更正责任认定书。
(三)若交通管理部门拒绝更正,当事人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少写一人的事实和理由。经审查,若原责任认定书有误,上一级部门会责令原部门重新制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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