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还有我们是2023年5月份认识的,到了8月份开始我们也同居了2个多月左右,到了11月份他回老家了,后来发现怀孕了,在谈彩礼的事上,没有谈好,女方去把打胎打了,到了2024年正月女方嫁人了,不到三个月女方又离婚了,女方又联系上我,我们之间又开始了,所以中途的钱是这样转给女方的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彩礼的给付和返还通常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彩礼是基于结婚目的给付的而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话可以要求适当返还其他方面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往来如果存在明确的借款等关系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关系来处理再次如果涉及到人身权益等问题比如打胎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以及相应的责任最后建议你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
2026-03-22 17:3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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