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起诉离婚时,若不想离婚,在庭审中表明态度并强调夫妻感情未破裂是重要策略。通过列举共同美好回忆和相互扶持事例,能让法院了解夫妻感情基础。同时,诚恳认识家暴错误并提供书面保证,展现改正决心,有助于维持婚姻关系。
(2)若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需重视。由于家暴方是过错方,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可能会让家暴方少分财产。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严重家暴行为会影响争取抚养权。此时收集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有利证据,可争取合理权益。
提醒:
被起诉离婚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不想离婚
在庭审中明确表达不想离婚,强调夫妻感情未破裂,列举共同美好回忆、相互扶持事例。诚恳认识家暴错误,提供书面保证承诺改正。
(二)同意离婚
1.财产分割:因家暴是过错方,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能少分财产,需做好心理准备。
2.子女抚养: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严重家暴可能影响争取抚养权,可收集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有利证据争取合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被起诉离婚要积极应诉。不想离,庭审表明态度,强调感情未破裂,列举美好过往,诚恳认错并书面保证改正家暴行为。
2.同意离婚,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家暴是过错方,财产分割可能少分。子女抚养权按利于孩子原则判,严重家暴会影响争取。可收集收入、居住证明等有利证据争取权益。
结论:
被起诉离婚时,不想离要在庭审表明态度并强调感情未破裂、认识家暴错误;同意离则要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过错方可能少分财产,家暴严重或影响抚养权争取,可收集有利证据争取权益。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会受到不利影响。对于子女抚养权,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严重的家暴行为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会影响争取抚养权的结果。若不想离婚,在庭审表达不愿离婚的态度,通过列举共同美好回忆等强调感情未破裂,能为维持婚姻提供一定支撑;同意离婚时,收集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有利证据,能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更好地争取自身权益。如果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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