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办法,财务资料保管分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是10年和30年。
2.永久保存的有年度财报、档案保管清册等。
3.保管10年的包括月度、季度财报,银行对账单等。
4.保管30年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5.单位应按规定期限保管财务资料,期满按程序销毁,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合规。
结论:
财务资料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一般为10年和30年,单位应按规定保管和销毁。
法律解析: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同类型的财务资料有不同的保管期限。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需永久保存;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保管10年;原始凭证等保管30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的期限保管财务资料,当保管期满时,要按照相应程序进行销毁,这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与合规。如果不按规定保管和销毁财务资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若对财务资料保管和销毁的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财务资料保管有严格规定,依据相关办法,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一般是10年和30年。
永久保存的资料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保管10年的有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保管30年的包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为保证会计信息完整合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期限保管财务资料。期满后,要按程序销毁。
建议单位建立专门的财务资料保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整理、保管和销毁工作,定期检查资料保管情况,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法律分析:
(1)财务资料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通常是10年和30年,不同类型的财务资料对应不同的保管期限。
(2)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需永久保存,这是为了确保重要财务信息能够长期留存,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等需求。
(3)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保管10年,原始凭证等保管30年,合理的保管期限设置既保证了一定时期内财务信息的可追溯性,又避免了长期大量资料的无效占用。
(4)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保管财务资料,期满后按程序销毁,这有助于维护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提醒:
单位应准确区分各类财务资料的保管期限,严格依规操作。若对财务资料保管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单位应建立清晰的财务资料保管制度,明确不同类型财务资料的保管期限,如将永久保存、10年保管、30年保管的资料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二)安排专人负责财务资料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资料保管情况,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在保管期限届满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可先由档案管理机构会同会计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再由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进行销毁。
法律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同时,该办法还对不同类型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和销毁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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