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协议,其生效条件为办理离婚登记。仅签订协议而未登记,无法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比如2年前写好的离婚协议,一直未办理离婚登记,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就不生效。
(2)即便部分条款可能有效,但不能依据未登记的离婚协议强制离婚。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以此要求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3)若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去办理离婚登记,且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则有效。若有新情况或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
提醒:离婚协议未办理登记不生效,若要解除婚姻关系需及时办理登记。情况不同协议效力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之前未登记的离婚协议强制要求离婚,可与对方沟通,尝试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
(二)若双方达成一致去办理离婚登记,需确认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有新情况或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离婚协议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只签协议没登记,无法解除婚姻关系。比如之前写好协议却没办登记,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就不生效,不过部分条款可能有效。
2.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凭协议强制离婚。
3.双方一致去办离婚登记,且协议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有效;有新情况或有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
结论:
2年前写好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不生效,部分条款可能有效,一方反悔时另一方不能据此强制离婚,之后达成一致办理登记且协议合法合规则有效,有新情况或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其生效条件为办理离婚登记。仅签订协议而未登记,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所以2年前写好未登记的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不生效。实践中,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该协议要求强制离婚。不过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若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依然有效。若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去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会产生效力。要是出现新情况或双方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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