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算个人财产,但婚前投保婚后仍续缴保费的,婚后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婚前已完成保费缴纳,婚后无保费续缴情况,保险的现金价值、收益等都归个人,像婚前一次性趸交保费的终身寿险,资产权益就属于个人。然而,如果婚前投保但婚后还在继续缴纳保费,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有权主张分割这部分价值。如果对婚前保险财产属性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1.结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依据法律,一方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若婚前完成保费缴纳且婚后无续缴,保险的现金价值和收益都归个人,像婚前一次性趸交保费的终身寿险,资产权益属于个人。
2.但婚前投保婚后仍续缴保费,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能主张分割这部分现金价值。
3.为避免纠纷,婚前购买保险时可明确保费缴纳计划,尽量在婚前完成全部缴纳。若婚后需续缴,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婚后保费对应的权益归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结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前已完成保费缴纳,婚后无续缴等情况,保险的现金价值和收益都归个人,像婚前一次性趸交保费的终身寿险。
(2)但要是婚前投保,婚后还在继续缴纳保费,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现金价值主张分割。
提醒:婚前购买保险时要明确保费缴纳方式和时间。若婚后有续缴情况,涉及离婚时需注意婚后保费对应现金价值的分割问题,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婚前完成保费缴纳,为避免婚后财产认定纠纷,可留存好保费缴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缴费发票等,证明保费是婚前个人财产支付。
(二)婚前投保婚后仍续缴保费的,可与配偶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该保险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归属,避免离婚时产生分割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这表明结婚前购买且已完成保费缴纳的保险,因其属于婚前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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