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继承遗产不能完全不继承债务,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若继承人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若继承人放弃继承,便无需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负责。也就是说,若选择继承遗产,就有义务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若不想承担债务,可明确放弃继承遗产。如果大家在遗产继承与债务承担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继承遗产时不能完全不继承债务。继承人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若自愿偿还不受限制;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评估遗产和债务情况。在决定是否继承前,全面了解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和债务数额,衡量继承遗产是否值得承担相应债务。
2.若决定继承,严格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避免过度偿还。
3.若不想承担债务,要及时、明确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1)继承遗产和承担债务密切相关,不能只继承遗产而完全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偿还,若自愿偿还则不受限制。
(3)若不想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遗产,就可不必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提醒:
继承遗产时需仔细评估其价值和所附带债务,在决定是否继承前要充分了解情况。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想继承遗产又不想承担过多债务,要先对遗产价值和被继承人债务进行评估,确定遗产实际价值,只在该范围内承担债务。
(二)若不想承担被继承人的任何债务,可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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