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一方出轨通常不是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但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时,争取抚养权会不利。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其真实意愿。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1.父母应积极展示自身良好抚养能力与条件,如稳定收入、健康生活环境等。
2.若自身存在可能影响孩子成长的行为,应及时改正。
3.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尊重其想法,营造良好亲子关系。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通常归母亲,不过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时除外,这是基于幼儿对母亲天然的依赖和成长需求。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一方出轨一般不是决定抚养权的关键,但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时,会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
(4)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法院会优先考虑。
提醒:
争取抚养权时要全面提供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且要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想争取抚养权,尽量保证自身没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男方若想争取,可举证女方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双方都应积极展示自己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一方有出轨行为,另一方可以收集其行为影响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双方要尊重孩子意愿,可以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
(四)若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符合优先考虑情形的,要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法院判孩子抚养权,以最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2.两周岁以上孩子,父母都要抚养权,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出轨不必然影响抚养权,但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的除外。
3.八周岁以上孩子,法院尊重其意愿。
4.一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久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结论: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同年龄段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有不同考量因素。
法律解析:
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时除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虽然一方出轨不是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但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时,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如果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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