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实施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行为,不组织3人以上赌博并达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情况。
(二)不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三)不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也不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营利为目的,有聚众赌博或把赌博当职业情况的,要立案。具体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获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2.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建赌博网站,或做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属开设赌场,也要立案追究。
结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或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等相关行为符合一定情形时应予立案。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以营利为目的,出现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或者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情形,就会被立案。同时,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开设赌场行为,也会被立案追究。赌博不仅危害个人财产安全和家庭稳定,还会扰乱社会秩序。如果对涉及赌博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危害极大,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此类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就应立案追究。包括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情形,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还有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其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开设赌场行为。
2.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赌博危害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执法部门加大对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赌博行为。三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对赌博活动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赌博的氛围。
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若符合特定情形会被立案。比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这体现了对赌博获利行为的规制,防止有人通过组织赌博获取非法利益。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情况也会被立案。这是从赌资规模和参与人数角度对聚众赌博进行界定,打击大规模的赌博活动。
(3)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这种将赌博活动延伸到境外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约束。
(4)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其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要立案追究,适应了网络时代打击赌博犯罪的需求。
提醒:赌博不仅违反法律,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和家庭问题。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都存在法律风险,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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