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票据背书不连续会产生不利后果,影响票据权利实现,但持票人能证明实质权利关系仍可行使权利,举证不能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持票人需以背书的连续来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不连续会带来两方面不利影响,一方面付款人可拒绝付款,因为付款人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付款需自行担责,为规避风险通常会拒付;另一方面会影响票据流通,因市场认可度低,其他主体担心风险不愿接受。不过若持票人能证明其实质权利关系,比如提供合同、合法取得票据证明等,依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但在产生纠纷时,举证责任在持票人,若不能举证就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您在票据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票据权利等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票据背书不连续会带来不利影响。背书不连续会影响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实现,付款人可拒绝付款,且会影响票据的流通性。因为付款人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付款需自行担责,所以通常会拒付;同时,市场对这类票据认可度低,其他主体因担心风险不愿接受。
不过,若持票人能证明实质权利关系,如提供合同、合法取得票据证明等,仍可行使票据权利。
为避免此类不利后果,建议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仔细审查背书连续性。产生纠纷时,持票人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身权利,若举证困难,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1)票据背书不连续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持票人需凭借背书的连续性来证明自身的票据权利,若背书不连续,将对票据权利的实现造成阻碍。
(2)付款人往往会拒绝付款。按照相关法律,付款人若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进行付款,需自行承担责任,所以为规避风险,付款人一般会选择拒付。
(3)这还会影响票据的流通。由于市场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认可度较低,其他主体因担心风险而不愿接受。
(4)不过,若持票人能够证明实质权利关系,比如提供合同、合法取得票据的证明等,依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但产生纠纷时,举证责任在持票人。
提醒:
持票人要重视票据背书的连续性,若背书不连续需及时收集证明材料。无法举证时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为避免票据背书不连续带来的不利后果,在取得票据时要仔细检查背书是否连续,确保前手的背书清晰、规范、连贯。
(二)若发现背书不连续,及时与前手沟通,让其补充或更正背书,完善票据背书的连续性。
(三)保留好能证明票据实质权利关系的资料,如合同、合法取得票据的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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