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要避免涉及贷款诈骗,在贷款前应评估自身偿还能力,避免在明知无力偿还时大量贷款。
(二)贷款资金要合理使用,不能肆意挥霍,确保资金用于正当用途。
(三)贷款后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不能携带资金逃匿。
(四)金融机构在放贷时,要严格审查贷款人的真实情况,防止被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蒙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贷款诈骗案立案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超五万,会被立案追诉。
2.常见“非法占有目的”情形:明知还不起还大量骗钱、随意挥霍骗来的钱、带着钱逃跑等。
3.司法判断: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要综合考虑行为和主观故意。若用骗术获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达立案数额,公安会立案侦查。
结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需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
法律解析:
贷款诈骗案的立案有明确标准,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非法占有目的”有多种常见情形,如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大量骗资、肆意挥霍骗得资金以及携带资金逃匿等。司法实践里,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不能只看某一方面,要综合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若有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获取贷款,同时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且达到立案数额标准,公安机关就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贷款诈骗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和公众利益。如果对贷款诈骗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贷款诈骗案立案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达五万元以上。“非法占有目的”有明知无偿还能力大量骗资、肆意挥霍骗得资金、携款逃匿等情形。司法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要综合考量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审核,详细调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降低贷款风险。
2.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贷款诈骗的危害与后果,避免参与此类违法活动。
3.公安机关加大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力度,快速打击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法律分析:
(1)贷款诈骗案立案有明确标准,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时,就会被立案追诉。
(2)“非法占有目的”存在多种常见情形,像明知无偿还能力还大量骗取资金,这是典型的恶意行为;肆意挥霍骗取资金,使资金无法正常回流;携带资金逃匿,直接体现了不想归还贷款的意图。
(3)司法实践判断贷款诈骗,需从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两方面综合考量。若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获取贷款,同时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且达到立案数额,公安机关就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提醒:
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避免出现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诉。不同贷款诈骗案情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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