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海法律咨询 > 乌海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二审判决确定女儿抚养权归谁

二审判决确定女儿抚养权归谁

杨* 内蒙古-乌海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11 04:09:59 352人阅读

二审判决确定女儿抚养权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乌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乌海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二审确定女儿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女儿不满两周岁,通常判归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有严重疾病等。
(2)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经济状况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物质基础;生活环境稳定、和谐有利于孩子成长;个人品德良好也会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3)女儿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有了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想法对抚养权归属有重要影响。
(4)二审是终审程序。若一审对抚养权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二审一般维持原判;若一审有误,二审会根据具体情况改判、撤销或变更。

提醒:二审抚养权判定复杂,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11 09:06:01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女儿不满两周岁,母亲想争取抚养权,要证明自己无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无严重疾病、无不良嗜好等;父亲想争取,则需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女儿已满两周岁,双方应积极提供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适宜、个人品德优秀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
(三)女儿已满八周岁,在二审中可让女儿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如通过合适方式让法院了解其想法。
(四)若认为一审对抚养权认定有误,二审时要明确指出错误之处,提供新证据或合理理由来支持改判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2-11 08:17:09 回复
咨询我

1.二审确定女儿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2.女儿不满两周岁,一般归母亲抚养,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3.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定,如经济、环境、品德等。
4.女儿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
5.二审是终审,一审无误通常维持原判,有误则可能改判、撤销或变更。

2026-02-11 06:59:3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二审判决女儿抚养权归属,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女儿年龄、双方抚养能力等情况判定,一审无误二审通常维持原判,有误则可能改判等。
法律解析:
法院判定女儿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女儿不满两周岁,一般归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抚养能力和条件。女儿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审是终审程序,若一审对抚养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通常维持原判;若一审存在错误,二审可能改判、撤销或变更判决。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法律规定细致且严谨。如果遇到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6-02-11 06:47:23 回复
咨询我

1.二审判决女儿抚养权归属,遵循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结合相关规定与具体情况判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一般判归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已满两周岁的,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涵盖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方面。已满八周岁的,则尊重其真实意愿。
2.二审作为终审程序,若一审对抚养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通常维持原判;若一审有误,可能改判、撤销或变更。
3.建议争取抚养权一方,在二审前全面收集自身优势及对方不利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同时,对于已满八周岁女儿,要注重沟通交流,尊重其意愿并留存相关证据。

2026-02-11 05:17: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