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一方欠钱,但我不知道欠多少,如果离婚了算是共同还吗
这得看这笔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要是用于共同生活等,即便你不知欠款金额,离婚后也可能算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对方私自借的且没用于共同生活,一般算个人债务。你可先和对方沟通确认欠款情况及用途,协商债务承担问题,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6 20:23:15 回复
你好,只要是一方在外面欠的钱,不用在家庭开销,正常来说就不算夫妻共债
2026-02-06 20:11:08 回复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钱,并且没有告诉对方,这些债务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知情的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过,要搞清楚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得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然后仔细分析判断才行。
专业解答我给你提供的主题是夫妻债务的责任界定问题,涉及到房产证的办理和房产权益的保护。关键在于界定夫妻中一方债务是个人还是共同责任。个人债务不直接影响另一方房产证办理。但若因债务导致房产受限(如冻结、查封)或法律障碍,另一方可凭证据证明债务为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如果配偶一方瞒着对方欠下债务,且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那么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该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基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个人非法需求所导致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或者债务金额远超日常生活所需且对方不知情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应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共债共签”原则应得到充分尊重。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专业解答一方因欠款起诉,配偶不知情,需准备诉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文件。配偶要证明欠款未用于共同生活或未经同意,或视为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夫妻可以调解或诉讼离婚,法院先调解,感情破裂则准许离婚。常见的离婚情形包括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等。失踪宣告、判决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再诉也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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