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您好,王律师,我老公目前在德州监狱服刑,他是交通肇事逃逸,4死1伤,全部赔偿到位,判了6年8个月,23年11月21在聊城看守所,24年8月21去了德州监狱,他这个能有几次减刑,可以假释吗?
减刑次数法律没明确限制,但需符合条件。一般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立功等表现可申请。至于假释,交通肇事逃逸不属于暴力性犯罪,若服刑过半且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有可能假释。目前服刑时间较短,先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后续符合假释条件再申请。
对于因涉嫌交通肇事刑事犯罪而被定罪处罚的,在服刑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减刑,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另外,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进行假释。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