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有效。它是执行程序中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双方有拘束力。
2.双方需按协议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能就协议履行起诉。
3.执行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用于法院强制执行,靠当事人自觉履行。
2026-02-06 10:00: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有效,但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有相应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协商而成,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双方需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然而,执行和解协议本质是当事人间的契约,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有两种处理方式,既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方面遇到问题,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6 09:08:23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但该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本质是当事人间的契约,依赖当事人自觉履行。
2.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借助原法律文书的强制力保障权益;二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3.为保障执行和解协议顺利履行,当事人签订时应明确具体权利义务,避免模糊不清。同时,可考虑引入担保机制,增加协议履行的保障。
2026-02-06 07:10:1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执行程序里双方自愿协商形成的,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就产生效力,对双方有拘束力,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
(2)双方都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责任。一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两种途径维护权益,既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能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3)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其履行依赖于当事人自觉,这是其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重要区别。
提醒:签订离婚案件执行和解协议需谨慎,要充分考虑自身履行能力。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6 05:23:25 回复
咨询我
(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要确保双方是完全自愿协商的,避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二)签订协议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避免违约情况发生。
(三)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需及时采取措施,可选择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6-02-06 03:3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