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武汉离婚法律咨询 > 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要如何处理
孙志鹏律师

15861971288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要如何处理

游* 湖北-武汉 离婚咨询 2026.02.05 05:49:05 385人阅读

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要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武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武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双方自愿离婚是法律允许的方式。当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按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再申请发证,能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2)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若存在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若不能证明感情破裂且对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离。此时,双方在诉讼中都要重视证据收集,证据对于案件走向起着关键作用。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无论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2-05 08:15:01 回复
咨询我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时,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冷静期过后再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起诉时,男方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应对诉讼。女方若能证明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可能判离;若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男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6-02-05 08:11:43 回复
咨询我

1.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若双方都同意,可签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财产、债务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过冷静期后领离婚证。
2.若男方不同意,女方可起诉离婚。法院先调解,女方能证明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判离;无法证明且男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离。男方要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应对诉讼。

2026-02-05 08:05: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男方同意可协议离婚,不同意女方可诉讼离婚,男方应收集有利证据应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若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准予离婚。所以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男方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很重要。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5 07:07:55 回复
咨询我

1.结婚13天后女方提离婚,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
2.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若女方能证明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可能判决离婚;若女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准予离婚。
3.建议:双方同意离婚时,签订协议要谨慎,确保各项约定合理合法。男方面对女方起诉离婚,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5 06:36: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