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同年龄段子女有不同考量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另外,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该方获得抚养权。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抚养权判决需具体分析。若在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综合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和意愿等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父母双方应从孩子利益出发,友好协商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2.若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应积极举证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如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证据。
3.尊重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让孩子在相对平和的环境中表达想法。
法律分析:
(1)在夫妻离婚抚养权判决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核心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母亲若存在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不宜抚养的情形,则可能由父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当父母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与意愿等因素。例如一方经济稳定、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教育资源,另一方生活环境嘈杂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前者。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真实意愿会被尊重。同时,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况,在判决时会被优先考虑。
提醒:离婚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母亲应尽量提供自己能良好抚养孩子的证据,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父亲也应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要各自从经济条件、能提供的生活环境等方面,准备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材料。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孩子意愿,同时可让孩子表达想跟随一方生活的想法。
(四)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等可优先考虑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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