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怀柔区法律咨询 > 怀柔区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谁来承担

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谁来承担

张** 北京-怀柔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2.01 14:54:45 319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谁来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怀柔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怀柔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一般女方自行承担;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双方财产和债务已分割,各自民事行为产生的债务通常归个人负责。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即便离婚,女方和前夫都要偿还。反之,若只是女方个人消费、经营等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女方独自承担。如果您在债务认定和承担方面存在困惑,或者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1 20:36:02 回复
咨询我

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通常由女方自行承担,因为离婚后双方财产和债务已分割,各自民事行为产生的债务归个人负责。不过,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需共同承担。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上述方面,女方和前夫都有偿还义务。若只是女方个人消费、经营等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则女方独自承担。

为避免此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明确划分债务归属并签订协议。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要留存相关证据证明债务性质。若发生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1 19:36:2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女方欠下的钱,由于双方财产和债务已分割,女方个人民事行为产生的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2)然而,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判断标准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3)若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即便离婚,女方和前夫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4)若仅是女方个人消费、经营等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就由女方独自承担。

提醒: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准确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若对债务性质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1 18:21:57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为女方个人债务,女方应自行保留好相关消费记录、经营凭证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避免前夫被牵连承担债务。
(二)若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双方偿还,女方和前夫可要求债权人提供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
(三)若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2-01 18:00:06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女方所欠债务由女方自行承担。离婚时财产债务已分割,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归个人。
2.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需共同承担。判断依据是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
3.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女方和前夫都要偿还;若是女方个人消费等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女方独自承担。

2026-02-01 16:36:0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单位担保或者第三自然人担保。  以单位为担保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连带的责任担保。单位需要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以第三自然人进行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且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人需提供个人工资证明,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面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单位担保或者第三自然人担保。  以单位为担保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连带的责任担保。单位需要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以第三自然人进行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且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人需提供个人工资证明,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面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生活的子女”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才属于不能生活的情况,父母双方对属于这种情况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不履行上述义务子女有权向。在子女上大学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不负担这一义务的,因为在此期间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具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对于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担话,另一方不论是出于一种亲情的责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均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