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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去安置

罗* 北京-怀柔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31 04:12:20 304人阅读

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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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有抚养能力的其他监护人协商抚养孩子,若父母双方无力抚养,可找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等近亲属协商。这样能让孩子在熟悉的亲属环境中成长。
(二)将孩子送养,生父母送养需双方共同送养,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单方送养。送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起成立,确保送养程序合法。
(三)符合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条件的,可将孩子送往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由其照顾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6-01-31 08: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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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自身无抚养孩子能力,可和有抚养能力的其他监护人协商,让其承担抚养责任;若父母都无力抚养,可找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等近亲属协商抚养。
2.也能送养孩子。生父母送养通常需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找不到可单方送养。送养要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
3.符合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条件,可将孩子送到当地福利机构照顾安置。送养和安置都要依法进行,保障孩子权益。

2026-01-31 07:3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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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没能力抚养孩子可通过与其他监护人或近亲属协商抚养、送养、送往社会福利机构等合法途径安置。
法律解析:当自身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法律提供了多种合法安置途径。与有抚养能力的其他监护人或近亲属协商抚养孩子,是基于亲属间的责任和亲情。送养孩子需符合法定条件,生父母一般要共同送养,特殊情况可单方送养,且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成立。若符合条件,也可将孩子送往社会福利机构。这些途径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得到妥善照顾和合法权益。如果在孩子抚养和安置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026-01-31 07:2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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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身没能力抚养孩子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妥善安置。可与其他有抚养能力的监护人协商,让其承担抚养责任;也可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将孩子送养;若符合条件还能送往当地社会福利机构。

为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给出以下解决措施和建议:
1.与其他监护人协商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2.送养孩子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生父母共同送养,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则单方送养,并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
3.送往社会福利机构前,详细了解机构资质和条件,确保孩子能得到良好照顾。

2026-01-31 06: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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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没能力抚养孩子时,与有抚养能力的其他监护人协商抚养是可行途径。若父母双方都无力抚养,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可成为抚养人,这种基于亲属关系的抚养有助于孩子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2)送养孩子也是一种选择,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生父母通常需共同送养,特殊情况如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可单方送养。同时,送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正式成立,这能确保送养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符合条件的可将孩子送往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有专业的人员和资源,能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照顾。

提醒:送养和安置孩子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可能导致收养关系无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04:33:0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键词:拆迁安置房屋买卖转让合同过户不得转移效力2005年2月,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25平方米,总价款12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于同年6月1日交付房屋。2005年11月,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试问该份合同是否有效甲应如何处之房地产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综上所述,甲跟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问题:1、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3、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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