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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权该如何认定和给予赔偿

王* 天津-东丽区 其他侵权咨询 2026.01.31 02:07:06 407人阅读

职务侵权该如何认定和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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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务侵权的认定有严格标准,主体需是法人或组织的工作人员,这明确了侵权行为人的身份范围。比如在公司活动中,只有公司员工的相关行为才可能构成职务侵权。
(2)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这将侵权行为与工作任务相联系。像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实施的不当行为才可能属于职务侵权。
(3)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他人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这是判定侵权成立的关键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4)在赔偿方面,通常由用人单位担责,这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保障。若工作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追偿,这也能约束工作人员行为。
(5)赔偿范围涵盖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等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并综合多因素确定数额。

提醒:
遇到职务侵权纠纷,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07: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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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职务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文件等,以证明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且具有违法性。

(二)确定损害后果,对财产损失进行详细记录和估价,若涉及精神损害,要保留能证明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证据。

(三)向侵权人的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026-01-31 06:5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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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权是法人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认定条件有:主体是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在执行职务时发生;行为违法;造成他人损害;违法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2.赔偿上,通常由用人单位担责。若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赔偿后可追偿。
3.赔偿范围含财产和精神损害。财产按市价等算,精神赔偿要符合法定情形,数额综合多因素确定。

2026-01-31 05:1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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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务侵权认定有主体、行为时间、违法性、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等条件,赔偿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可追偿,赔偿含财产和精神损害。
法律解析:
职务侵权认定有严格条件,主体必须是法人或组织的工作人员,且行为要发生在执行职务期间,同时具有违法性,造成他人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赔偿方面,为保障受害者权益,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若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赔偿后可向其追偿。赔偿范围涵盖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等合理方式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并综合多因素确定数额。若遇到职务侵权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31 04:2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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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权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职务侵权需满足主体为法人或组织工作人员、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行为违法、造成他人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等条件。

赔偿上,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赔偿后可追偿。赔偿范围包含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1.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等法定情形,综合侵权行为方式、场合等因素确定数额。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减少职务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员工在执行职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侵权。

2026-01-31 03:03:41 回复

解答如下,专利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如果专利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专利法》第63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善意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的免除(2000年修改以前的专利法将这种行为不视为侵权行为)。  赔偿责任的免除,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行为的范围仅限于为生产经营目的销售或者使用行为,不包括制造和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制造和进口行为提供的保护是一种“绝对保护”,它与制造者的主观过错无关。至于许诺销售行为,由于尚未造成损失,其本身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因此不存在免除赔偿责任的问题。  2、“不知道”是指客观上不知悉,包括不可能知道和应当得知但不知道(即存在过失)两种情况。根据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如果行为人有过失,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商业实践中。由于销售和使用者难以知道自己销售或者使用的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即侵权产品),如果专利法一律规定销售和使用侵权产品的人只要有过失都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则销售商和购买者必须一一查明其销售或者使用的产品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这必将影响商品的正常流通。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是指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均未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如果制造行为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但销售未获得许可,则适用权利用尽原则,后来的使用者或者销售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在前的销售行勾构成侵权)。  4、合法来源,是指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导产品,行为人可以通过提供正式的购销合同、留业发票等证明合法取得产品,而不是通过、人地下黑工厂购买等非法渠道获得。凡是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即使其能够证明自己是“不知道”,也不能免除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5.免除的仅仅是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行为人仍然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权利人告知侵权行为人其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是侵权产品,侵权人应当停止使用,或者停止销售尚未售出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后,行为人方可继续使用和销售。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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